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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volver品牌的介绍,相关资料?

来源:www.taobaoyi.com   时间:2022-12-05 22:51   点击:157  编辑:师炎   手机版

VOLVO这个品牌至今已响彻全球九十年,而且在未来的岁月里还将继续保持勇往直前的态势。这个名字于九十年前的6月份首次出现在滚珠轴承上。1915年6月22日,VOLVO获得正式注册,从此以后,它就一直压印在由SKF公司专门为汽车业所生产的新型滚珠和滚轴上。

在这之前的一年,SKF公司就已经意识到汽车制造业为轴承制造商所带来大巨大市场潜力,从而着手成立一家专门为汽车生产商提供零部件的子公司。当时,由于其创始人Sven Wingquist发明了独特的球形轴承, SKF公司已经已经享誉世界,成为著名的工业用轴承的开发商和制造商。

VOLVO(全部采用大写字母)这个名字是由公司管理层中一些思路敏捷而且精于文字和语言的成员想出来的,注册申请书由SKF公司通过设在斯德哥尔摩的AB德尔玛专利事务所于1915年2月20日呈交给瑞典皇家专利注册办公室。在拉丁语中,“Volvere”是动词“roll”(滚动)的不定式,例如,带转轮的手枪就被称为“revolver”。在采用第一人称单数形式时,动词“volvere”就成为“volvo”,“I roll”就是 “我勇往直前”的意思。

这个名字非常简洁,充满智慧,并且有着强烈的象征意义,让人联想起整个公司的业务领域。此外,这个名字的拼音中没有字母R或S,因而便于被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的人发音,也很少会出现拼法错误。在那个年代,SKF公司已经是一家大型出口企业,因而充分意识到一个优秀品牌名称所具有的价值。

在此之前一两年,美国企业家和相机制造商伊斯曼发明照相胶卷时,也采用了相同的思路,为自己的产品选择了一个简洁而又不带字母R或S的品牌名称。

为了在使用这个新品牌名称时拥有最大自由,SKF公司在注册申请书里描述公司的业务范围时充分利用这个机会使产品范围涵盖完全不同却又相互关联的各个领域。其中有些产品是该公司当时就已经在生产,有些则可能会在今后生产,而有些则就根本从未生产过。这些产品包括:“滚珠轴承、滚柱轴承、机械、传动装置、汽车、自行车、铁路用材料、运输器材、各类运输工具、以及上述产品的零部件和辅助器件。”

自行车和铁路用材料当时尚未开始生产。不过,在此后的几年里,VOLVO确实制造了为数不多的几辆汽车和其它运输工具。采用VOLVO品牌名称的一些其它产品则十分零碎,例如煤气燃烧器、装载露营设备的挂车、办公用座椅等。

在沉寂了五年之后开始全速前进

VOLVO公司创立后不久就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汽车产业从此止步不前。寻求轴承潜在客户的努力只好从汽车业转向重型车辆制造业以及战争所需的其它产业。在生存线上挣扎了五年之后,Aktiebolaget Volvo公司于1920年停止营业。SKF公司决定今后所有的产品都采用自己原来的品牌名称去销售。

AB Volvo的名字从此被束之高阁,直至1926年8月,当时,在经过漫长的说服工作之后,SKF公司董事会终于同意为创建一家汽车制造企业的设想提供财政支持。多年来,一位名叫阿瑟·格布里森的公司雇员一直在的脑海中酝酿着这样一个设想。

阿瑟·格布里森和他的工程师好友古斯塔夫·拉森一起鼓动SKF公司制造瑞典自己的汽车。SKF公司最终批准了这个项目,提供所需的资金,创建AB Volvo公司的文件得以重见天日。公司的法律名称也被用来命名所生产的汽车的名称。在制造原型车的最初阶段,产品曾经以拉森的名字命名。

历史悠久的品牌标志

同时,公司决定采用一个新的品牌标志,这就是铁元素的古老化学符号——里面有一支箭的圆圈,箭头呈对角线方向指向右上角。在西方文明中,这算得上是最古老也是最普通的一个商标,它起源于罗马帝国时代,是火星、罗马战神和男性阳刚气质三个不同概念的象征,因而又体现了火星与当时用来制造大多数兵器的铁之间的最初渊源。

正因为如此,这个标志长期以来一直被包括瑞典在内的世界各国看成是钢铁工业的象征。之所以在汽车上采用代表铁元素的品牌标志,是为了让人们联想起有着光辉传统的瑞典钢铁工业,以及钢铁般坚强的实力。汽车上的品牌标志还包括采用公司特有的字体书写的VOLVO字样。在1927年制造成功的首辆汽车上,就完整地显示了公司的全部标志,包括在散热器上设置的从左上方向右下方倾斜的一条对角线彩带。这条彩带的设置原本出于技术上的考虑,用来固定镀铬徽记,后来就逐步演变成为一个装饰性符号,仍然可以在当今所生产的每辆VOLVO汽车的散热器格栅上找到。此外,还仍然可以在转向盘的中心发现代表铁元素的符号。

公司仍然在不停地朝前迈进

1999年,VOLVO汽车公司被它的业主AB Volvo公司转让给福特汽车公司。不过在转让协议中规定了一项保留条件:VOLVO汽车公司以及VOLVO集团下属的其它公司今后仍然可以使用这个品牌名称。因此,这个品牌名称已成为VOLVO商标控股公司的财产,而后者为VOLVO集团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共同拥有,并有权决定在什么样的场合下可以使用该品牌名称。目前,该控股公司的管理机构由AB VOLVO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拉夫·约翰逊和福特汽车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比尔·福特两人组成。

迄今为止,VOLVO生产汽车的总数量已达到大约1350万辆,此外还生产了数百万辆卡车、大型轿车和建筑机械,以及数百万台船用发动机、航空发动机和工业发动机等产品。在所生产的汽车中,目前仍然有800万辆行驶在世界各地。当时作为SKF公司的代表在商标申请书上签字的专利事务工程师爱伏德·德尔玛很难想象到,他会在创建一家重要公司的过程中扮演一个重要角色,而这家企业在九十年之后仍然为世界各地的人们所熟悉和尊敬,并且获得全球产业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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